南海網海口2月28日消息(南海網記者符玲)2014年海南中招將繼續施行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指標到校”招生計劃,其中省一級學校的“指標到校”計劃占本校公費生計劃的比例不得低於40%,其餘學校原則上不得低於35%。這是28日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2014年度全省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獲悉的。
  今年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個學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7個學科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捲、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捲,考試時間為6月25—27日。體育學科由省制定考試項目、考試工作方案,各市縣(單位)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3月15日—4月20日。
  我省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繼續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省一級學校和麵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擇校生不受此限制)。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對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另行確定。
  省教育廳要求,各高中學校招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學校錄取的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公費生計劃的15%。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面向外市縣招收的擇校生不得超過本校擇校生總數的20%,文體特長生招生指標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校公費生計劃的6%。
  同時,為維護民辦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權,在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經民辦高中學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三方自願簽訂錄取協議,並報當地中招辦同意,可提前錄取該生,並及時報省中招辦備案,以免重覆錄取。如該生考試總分達到該民辦高中學校公費生錄取分數線,則占用該民辦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  (原標題:海南省一級學校“指標到校”比例不低於4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s97ysgj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