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三位車主遭遇該男子同一手法碰瓷 行車記錄視頻截圖
  紅網株洲站7月8日訊(株洲晚報記者 鄧石華 實習生 夏敏)“我以為是我撞到人了,沒想到看了行車記錄視頻後才發現有點不對勁。”近日,家住荷塘區紅旗花園的曾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行車時遭遇一男子右腳踢車“碰瓷”,被訛去500元。事後他將行車記錄視頻發到網上,有兩市民回帖稱,也遭到此人同一手法“碰瓷”。
  蹊蹺“車禍”:
  車子慢行“撞到”路人,對方索要500元了事
  7月1日中午,曾先生開車沿大坪路往中南蔬菜批發市場方向行駛。中午12時02分,車子行至一路口時,一名身著牛仔褲和格子襯衫的男子突然從路邊竄出,橫穿馬路。
  “我立刻減速慢行。”曾先生說,當時車子的速度不到20碼,行人離他還有幾米的距離。按照經驗,該男子完全可以正常通過。但沒想到,就當男子快通過時,車子“砰”地一聲,該男子被“撞”了,但是未倒地。
  聽到聲音後,曾先生立即將車子剎停。男子立即打開車門坐了上來。“他先說靠邊停,剛停下他又改口說送他到汽車城去。”
  在路上,該男子打開錢包,說自己有錢。車子快行至汽車城時,他說要去印象華都朋友家吃生日飯,讓曾先生將他送至印象華都。
  “期間我問他要不要去醫院,他剛開始說要。”曾先生說,但是到了印象華都,該男子又說要吃生日飯,下午自己去醫院,讓曾先生給他500元錢。“我說給300元,他不肯,最後我只好給了500元息事寧人。”
  真相大白:
  男子“被撞”時,有故意踢車動作
  “當時沒想到是“碰瓷”,以為花個200元就能‘了難’。”曾先生說,當男子開口要500元後,他開始懷疑自己遭遇“碰瓷”。
  7月3日,曾先生導出行車記錄儀的視頻發現,男子快從車子前面通過時,右腳做出一個踢車的舉動,原來,這一聲“砰”不是人被撞的聲響,而是該男子自己踢車發出的聲響。
  記者慢放曾先生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畫面看到,當男子走到曾先生車子右前側時,確實有抬右腿踢車的舉動。
  網友反映:
  “這個人是專業‘碰瓷’的,手法都一樣”
  發現真相後,曾先生一怒之下,將行車記錄儀拍攝到的畫面發在了株洲本土論壇上。讓他沒想到的是,有兩位市民看了帖子後回覆稱,他們也遭遇了該男子“碰瓷”。
  其中,家住蘆淞區紡織路的謝麗虹(化名)說,去年年底,她開著車子行至公園路共霄大廈路口,這名男子走人行橫道過來,還抬了手示意要她減速。
  “我開得非常慢了,但是他也是走到車右前側時突然減速,然後我就聽到很響的聲音。” 謝麗虹說,車停下來後,該男子拉住她的車門要上車,“上車後我發現他一身酒味。他說我撞了他,之後拿出一疊錢,說他有錢,不是要訛我。”
  謝麗虹說,在車上,該男子一下說要去看病,一下說要到朋友家打牌,要她開到天鵝花園。“我當時帶著小孩,怕他霸蠻,只想快點處理掉,最後按他的要求給了600元。”
  而另外一位網友“xcsbwh”也回帖稱,去年他開車行至紅旗廣場時,也遭遇這名男子用同一手法“碰瓷”。
   律師提醒:
  發生交通事故後,立即報警
  對此,本報法律顧問聶煒介紹,曾先生可以聯合另外兩位受害者一起報警,這樣的話會更有效果。
  他提醒說,如果市民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是不是“碰瓷”,都得立即報警。警察的到場,不僅能嚇退““碰瓷””人員,還能通過專業手段和經驗對現場進行勘察和分析,判斷事故的真假。
  另外,對於長期作案的““碰瓷””人員,警察都比較熟悉,只要提取姓名身份證等相關信息,就大致能判斷出來。
  【知多點】
  “碰瓷”事故的幾個特征
  1、作案地點:交通擁擠、人流量多且無攝像頭的十字或丁字路段,一般車速不快。
  2、作案時間:中午、晚間路面交警較少的時候。
  3、作案對象:一般多針對女性駕駛員,因為女性普遍容易慌張、害怕,容易私了。另外,違規駕車及外地牌照的車主,也是“碰瓷”專業戶的作案對象。
  4、作案金額:““碰瓷””一般要求賠償的金額不高,“碰人”多在500元上下,“碰車”多在1000元左右。  (原標題:專業“碰瓷”多處作案 株洲多名車主中招被訛數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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